【解释说明】《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
wdsgwh/2024-2708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01日 15:42:37


    现将特区自然资源和管理局代特区管委会起草的《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做以下简要说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及目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 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2] 1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有关事项的通知》(十自函[2020] 73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考核指标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开放、加强监管、成果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择优确定测绘单位,形成公平竞争、费用优惠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

、起草依据

   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 209号)、《关于实施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有关事项的通知》(十自函[2020] 73号)等政策文件特别是《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 209号)文件“第三条:强化制度政策保障,结合《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将“多测合一”相关工作内容纳入条例,从法规层面给予制度保障。各地要严格执行鄂政办发[2022] 6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已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或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文件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印发,体现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全流程覆盖的特点,促进该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起草过程

在草拟《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过程中,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特区实际情况2022年7月25日将《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代拟稿)向特区管委会呈报,特区领导班子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了《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代拟稿)并转发给特区司法局进行审核同时我们向特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到的住建、财政、园林、不动产、消防、             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及建议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武当山特区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及各部门均未提出异议。目前,待特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转特区管委会正式印发。

  四、《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

《武当山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共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总体目标;二、工作任务;三、工作流程;四、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