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商贸、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wdsgwh/2024-60550
文件类型
意见
发文单位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武区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3日 15:13:37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鼓励支持特区工业、商贸、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加快推动工业、商贸、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鼓励工业企业进规入统

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分3年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奖励6万元,“进规”第二年兑现奖励2万元,“进规”第三年兑现奖励剩余2万元。新进企业三年内不得退规,否则退回全部奖励。(责任单位: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

二、鼓励商贸企业纳限入统

对“进限”的批发零售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分3年兑现到位。“进限”当年兑现奖励6万元,“进限”第二年兑现奖励2万元,“进限”第三年兑现奖励剩余2万元。

对“进限”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分3年兑现到位。“进限”当年兑现奖励3万元,“进限”第二年兑现奖励1万元,“进限”第三年兑现奖励剩余1万元。新进企业三年内不得退限,否则退回全部奖励。(责任单位: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

三、鼓励服务业企业进规入统

对“进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分3年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6万元,“进规”第二年兑现奖励2万元,“进规”第三年兑现奖励剩余2万元。新进企业三年内不得退规,否则退回全部奖励。(责任单位:特区发改局、特区财政局)

四、支持工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规范统计

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管理健全,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基础台账规范,按1万元/年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限上住宿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健全,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基础台账规范,按5000元/年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责任单位:特区发改局、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

五、鼓励增加市场主体、非法人单位“个转企”

对当年新注册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申报有合法经营收入的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季度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经核查无违法失信行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一个自然人仅享受一次政策性奖励。

对达到规上或限上企业标准并有意愿注册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连锁企业等非法人单位,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上门服务,简化证照办理手续,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特区将一次性奖励5000元,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次年一季度集中兑现)。(责任单位:特区市场监管局、特区税务局、特区财政局)

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对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当年购置生产性设备(数控、智能生产设备、清洁化生产技改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3%的奖励。(责任单位: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

七、鼓励企业外向发展

当年实现出口企业与上年相比,出口额存量部分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增量部分每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在本辖区设立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按照每到资1美元给予0.1元人民币奖励。对实际利用外资达1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其投资规模和经济效益“一事一议”。(责任单位: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

八、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对成功创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特区经信局、特区教育局、特区财政局)

九、支持规上限上企业发展

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全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参与政府公务接待、政府采购、扶贫超市、职工福利等领域的竞争。新纳限商贸企业、新进规工业、服务业企业纳入区领导和区直单位包联对象,实行定点帮扶,特区将在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按程序给予优先安排支持。支持规上限上企业申报上级有关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政策、荣誉等。(责任单位:特区发改局、特区教育局、特区经信局、特区财政局、特区市场监管局、特区税务局)

本实施意见由特区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企业奖励资金兑付由各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本《意见》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三年,《特区工委办公室 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6号)同时废止。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