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索引号
wdsgwh/2024-18165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09:06:57
发布机构
市组织部
文号

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

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

规定方式完成资格复审资料提交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应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17:00之间,将本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线上提交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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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在符合引进公告的前提下,请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应包含以下资料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1.《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填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招聘公告《岗位表》“引进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诚信报考原则,暂不提供,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4.招聘公告《岗位表》“引进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招聘公告《岗位表》“引进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6.按引进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7.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二)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引进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线上资格复审合格”或“线上资格复审不合格,注明原因”字样,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引进单位意见,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发布。


(三)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按照上述要求线上提交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引进单位。


(四)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划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