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机构地址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永乐路16号
电话
0719-5665456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14:53:07


一、单位负责人

柯希庆 党组书记、局长

二、工作机构介绍

第一条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财政局为特区正科级行政机构(以下简称特区财政局),特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第二条 职责调整。将特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划入特区农业农村局。

第三条 特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工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经济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负责特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执行省、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防范财政风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资产收益征管;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制度、标准、方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省、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特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围绕特区发展规划,服务特区产业发展,参与拟订区级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