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负责人
何 理 党组书记 局长
二、工作机构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编制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三)组织开展全区“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四)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指导优秀农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六)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七)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相关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八)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九)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配合开展外来物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
(十三)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六)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工作;
(十八)负责拟定职责内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区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产管理;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
(十九)处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访及舆情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