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催缴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索引号
wdsgwh/2026-262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08:30:37
发布机构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催缴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为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武当旅游商城邦达小区)项目业主合法办证权益,依据《十堰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有房无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6〕128 号)相关规定,经武当山特区管委会批准,现就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让取得武当山特区老营路面积 9675.8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原规划用途为商住,原容积率3.58,规划总建筑面积 34616.3㎡(商业土地分摊面积 200.4㎡,商业建筑面积 717.43㎡。项目实际建成现状总建筑面积26440.5㎡住宅 14685.59㎡、商业 11754.91㎡,实际容积率2.78,项目建设存在改变土地用途情形。

二、补缴出让金依据及金额

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与原武当山特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确需变更的,须补缴新旧用途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差额出让金并办理变更手续。经地价评估、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价业务会审认定,该公司因改变土地用途,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合计344.84万元。

三、缴款时限及相关要求

现责令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足额缴清上述344.84万元土地出让金。若逾期未足额缴纳,我局将严格按照十政办发〔2016〕128号文件规定,依法开展土地出让金清收工作

特此公告。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