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1)
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序号41)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各县市区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共享,整改目标已完成,已经市级验收组验收合格。
按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日起5个工作日。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