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本单位执法机构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司法局,未设置法制审核机构,执法人员3名,执法监督人员1名。
二、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武当山特区司法局主要围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执法。主要做法:1、严管执业资格。做好律师转所、基层所变更/注销等审批,把好入口关。2、加强日常检查。对律所、基层所开展年度考核和日常抽查,检查执业情况。3、打击非法行为。重点查处“黑律师”和冒用法律援助名义赚钱等违法行为。4、规范基层服务。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处罚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5、保障法律援助。优化法援审批,督促律所等履责,并处理受援人违规情况。主要工作成效:1、通过持续的严格监管和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自律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得到巩固。2、对非法执业、冒用名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形成有效震慑,相关投诉举报数量呈下降趋势,市场环境得到净化,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行业生态逐步形成。3、审批流程的优化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便捷地获得了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打击冒用行为,保护了法律援助制度的纯洁性和公信力。4、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公开透明的执法过程、过硬的执法队伍能力,使得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执法决定经得起检验。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度、配合度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权威进一步树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特区工委政法委(工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会司法局、信访局、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一共核定机关编制5名(行政编制2名,政法专项编制3名),设书记1名(由特区工委委员兼任);副书记2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1名)。特区司法局与政法委为一套班子,其中涉及司法行政业务设置两个股室: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复议和社区矫正管理股两个股室(未设立司法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所有业务职能职责。涉及司法行政业务两个股室中仅有1人为在编人员,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已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故特区司法行政业务两个股室中无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且工作力量非常薄弱。2021年办理行政执法证期间,特区政法委有3人取得了司法行政执法证,但3人为信访工作和国安工作业务人员,平时工作不涉及司法行政业务。故现特区司法局无在岗行政执法人员。
存在的原因:特区司法行政机构不健全,司法局仅设置了两个股室,承担司法行政所有业务,力量薄弱,职能职责不能有效落实。
四、2026年工作打算
积极建议尽快推动武当山特区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以有效解决机构不健全导致的各种问题。
附件:武当山特区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司法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 |||||||||
单位 | 行政机关(个) | 授权组织(个) | 受委托组织(个) | 内设法制部门(个) | 内设行政执法部门(个) | 行政执法人员(人) | 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人) | 行政执法事项(个) | 行政执法事项清理(个)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1 | 0 | 0 | 0 | 0 | 3 | 0 | 12 | 0 |
说明:1.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统计情况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审核工作。2.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人数是在因退休、调离执法工作岗位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3.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数量是指因行政执法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等原因行政执法执法事项增减划转修改事项数量。
二、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5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涉企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单位名称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涉企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5.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第四行单独分行统计。
(二)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其他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涉企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3.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
(三)2025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量(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合计(宗)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合计 (宗) |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涉企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4.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
(四)2025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 行政检查计划(次) | 行政检查 实施(次) |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 ||||||
双随机一公开(次) | 非现场检查(次) | 综合查一次(次) | 联合检查(次) | 专项检查(次) | 涉企入户检查(次) | 发现问题率 |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检查计划次数是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拟定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计划次数,行政检查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实际组织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次数,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若一次涉企行政检查既属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又属于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入户检查等,只能统计一次,不重复统计次数。3.发现问题率 =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次数 / 总检查次数)×100%
(五)2025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0 | 0 | 0 | 0 | 110 | 1.57 | 0 | 0 | 0 | 0 | 10 |
(涉企案件) | 0 | 0 | 0 | 0 | 0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3.“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5.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
(六)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执法平台 | ||
名称 | 主要功能 | 运行情况 | |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 | 无 | 无 | 无 |
说明:1.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情况以建设单位作为填报单位,直接使用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平台的,不填入;如平台建设单位是十堰市司法局,市、县(市、区)共用,则单位名称为十堰市司法局,计为一个平台。2.行政执法平台由行政执法部门填报。三、2025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武当山特区司法局2025年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