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第2次复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wdsgwh/2023-76936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09:35:54
发布机构
武当山特区住建局
文号


2023年12月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第2次复查情况

各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

2023年12月5日至7日,我局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2023〕112号)要求,在各项目已完成1轮自查、我局已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1轮复查的基础上,按工作总体安排进行了第2轮自查及整改情况复查,现将复查等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情况

(一)各项目、各责任主体自查情况的复查

在第1轮监督检查及复查《通报》中提到“存在的共性问题(一)对安排的自查整改不落实。绝大部分项目未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同时着重说明了各项目各责任主体开展自查的意义,并要求各项目各责任主体继续开展自查;但从本次复查的情况来看,只有武当道艾产业园项目按规定表格进行了自查,其他项目仍未按规定表格进行自查。

有的项目虽然开展了自查,但仍存在一些隐患,说明未认真开展自查。

(二)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对第1轮监督检查及复查《通报》中提到“存在的共性问题”(四)消防施工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有待加强”普遍没有落实。”比如最为普遍的是消防管道穿越楼板、墙体时未设刚性套管,在建筑内受高温或火焰作用易变形的管道处,在贯穿楼板部位和穿越防火隔墙的两侧未采取阻火措施;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墙体与建筑外墙及楼板之间的缝隙、幕墙与楼板及隔墙之间的缝隙、非贯通性竖井与楼板之间缝隙未采取相应的防火封堵措施等问题。在本轮的复查时仍然较多存在。

(三)专家提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复查

8月份专家检查共提出68个专业问题(不包括未停工检查项目以及未验收或未备案已投入使用等问题),本次复查共整改21项隐患,整改率仅为31%;其中武当山智慧城市建设(二期)应整改14个问题,已整改7个,整改率为50%,武当山特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积极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整改报告报送及有关通知接收情况

1轮监督检查及复查《通报》“整改意见”要求“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对完成上述整改任务的期限向我局进行承诺;整改任务完成后,书面向我局上报整改报告,之后我局安排复查。”实际情况是少部分项目能准时报送,大部分项目多次督促后才报送,截至目前仍有3个项目未报送整改报告。

在此着重强调下,为提高效率,在消防QQ群上传的通知请各项目注意查收,查收及上报以建设单位为主,查收后建设单位应履行好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应督促其他责任主体按期整改;监理单位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应从专业角度协助建设单位工作;对于建设单位未按收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请及时提醒业主查收信息。

二、复查情况反映出的问题

从上述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所有项目的自查及整改工作远未达到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克服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问题缺陷多、整改时间长、少部分问题整改困难的现象,进一步提升竣工消防验收工作满意度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目的。

8月份布置这项工作到现在已过去5个多月了,还没有一个项目完成自查及整改任务,好在这些项目目前没有一个进行申报验收,如果这些项目中有一个项目已申报消防验收,是不是也要整改个半年一年的才能达到合格?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政府布置这项目工作的正确性、必要性、紧迫性,说明了以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主体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政府布置这项目工作意义所在,也说明了部分责任主体责任意识不高、业务素质不强、不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才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

政府安排这项工作是要组织一定资源的,请专家是要付出费用的,目的是真心诚意帮助大家查找隐患、督促早日解决问题的,请各责任主体认真体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请各项目继续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9月5日及本次通报要求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结束后于2023年1月25日前向我上报自查及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

按计划布置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以法规标准宣传为主,对存在的问题以整改为主,不处罚或从轻处罚,复查2轮就结束此项工作,但从实际状况来看远未达到预期效果,考虑到此项工作是住建系统承接消防审查验收备案工作以来第一次正式抽查检查,我局决定再安排1次复查,3次复查结束后,仍未按规定表格认真开展自查或无客观理由仍存在未整改隐患的将按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对未验收或未备案已擅自入住的项目按“关于落实特区安委会、消安委《全区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武住建发〔2023〕29号)”移交线索、责令停止使用。

(三)在当前我区暂不具备消防全过程日常质量监督的情况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是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管的主要方式,请各责任主体特别是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适应、宣传此种工作模式。

借此机会再次提醒下监理及施工单位,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顺序表》的通知(十城档字〔2023〕3号)(在QQ群9月18日已发布),该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文件中新增加了消防施工档案内容,因此监理及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对于2023年6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要按《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在QQ群9月18日已发布)第二章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验收、试验资料,这是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二是请加强宣传,否则极有可能造成无施工档案向档案馆移交,从而无法取得档案合格证的被动局面,具体如何落实可咨询我局档案室。

(四)各项目复查情况及整改意见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有不明白地方可咨询我局聘请的专家。

附件:1、2023年12月武当山特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监督检第2次复查汇总表

2、自查及整改报告(样式)

3、《消防法》相关处罚条款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3年12月武当山特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监督检查2次复查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建主体

设计、施工质量等问题

整改意见

回复情况

备 注

1

武当山元和观村委会办公楼工程

建设单位

武当山街道办事处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11个问题,均未整改

1、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

2、地下车库设敞开楼梯;

3、地上、地下楼梯间上下连通;

4、楼梯间首层疏散门未开向疏散方向;

5、地下室配电房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

6、3层办公楼,每层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仅设1部疏散楼梯间;

7、地上及地下未见消防给水设计及施工;

8、未见地下车库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

9、未见地下及地上防排烟设计及施工;

10、未见地下应急照明的设计及施工,地上应急照明设计及施工未执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的A型灯具的相关条款,设计时间为2020.11;

11、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未在竣工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备案。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

1、函告武当山办事处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否则移交线索责令停止使用



施工单位

湖北轩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宏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

武当山国际名酒庄·民宿苑一期

建设单位

湖北森洲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11个问题,整改2个,1个未整改完全,以下5个未整改

1、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未通知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场,检查时现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设计、施工资料;

2、消防给水管道穿越墙体及楼板处均未设置套管;

3、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内,消防水泵控制柜的防护级别不足IP55(控制柜下方未做处理);

4、地下车库排烟管道,仅采用镀锌铁皮,其耐火极限不足1.0h;

5、项目未竣工验收,局部已投入使用。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2、下发通知责令限期停止使用,若不按期整改到位,对局部已投入使用部分移交线索责令停止使用


项目已完工

施工单位

湖北万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市格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武当山特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武当山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12个问题,整改3个,以下9个未整改

1、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

2、地下室楼梯间地面为环氧树脂自流平,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

3、管井楼面洞口未封堵;

4、消防水源与设计不一致,设计采用两路DN150,0.4MPa市政供水,应校核用水量及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5、地下停车库停车位数量大于10辆,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6、应急照明系统未执行消防供配电系统的要求,未采用单独回路及A型灯具,与设计不符,设计为应急照明配电总箱(220V转36V给各个回路供电);

7、现场多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错误,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高度过高;

8、敞开楼梯间与走道分界处未安装挡烟垂壁;

9、走道尽端有效排烟窗面积不足2.0平方米。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项目已完工

施工单位

惠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宏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4

武当道艾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北武当明强刀剑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12个问题,整改6个,以下5个未整改

1、1#楼梯间首层出室外安全出口,未按设计施工,且未见设计变更;

2、2#楼梯间顶层平面疏散门完全开启,影响疏散;

3、消防给水管道穿越墙体及楼板处均未设置套管;

4、走道一端预留窗口洞口尺寸不满足消防排烟要求;

5、尽快提供规划及设计单位关于规范各幢号名称的依据。


抽查综合楼

施工单位

湖北晴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宏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5

太极湖康养度假小镇一期

建设单位

湖北润隆置业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7个问题,整改2个,以下5个未整改

1、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的广度深度不足;

2、公共建筑部分较重大变更,未见变更设计;

3、幕墙处的隔墙处水平封堵无;核幕墙处的窗槛墙高度是否满足要求(仅整改一处);

4、因未见变更图纸,未能明确二层变更为公寓的安全出口、防烟设施、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

5、有施工过程资料,但施工过程资料不齐全:(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日期未填写,承包单位项目未签字(分公司的章已盖,应盖总公司的章),监理单位未盖章;(2)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数量及检验日期未填写,施工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未签字(分公司的章已盖,应盖总公司的章)


抽查2号楼

施工单位

湖北智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

武当山特区寨沟幼儿园

建设单位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项目已完工,有下列事项应完善或注意:

1、项目设计有消防水池,但未实施;

2、市政供水管网直径与设计不符;

3、同一单位工程不得发包给2家及以上施工单位,否则按规定属违发发包(肢解发包)行为。

1、消防水池资金申请到位后完善相关工作;

2、项目未进行消防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

中建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7

武当山老营宫村旅游土特产副产品仓储车间

建设单位

十堰市荣峰冷冻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5个问题,均未整改

1、现场火灾危险性丙类库房和火灾危险性丙类车间多处与设计不一致,未见设计变更(含总平面布置、平面布置);

2、火灾危险性丙类车间及库房楼梯间安全出口均未按设计要求安装乙级防火门;

3、消防给水未按设计施工:(1)现场仅一路市政供水,设计为两路DN100,0.5MPa市政供水;(2)仓库首层仅两个室内消火栓,设计为5个室内消火栓;

4、未见防排烟的设计及施工;

5、消防照明系统未施工;

1、完善规划手续后应组织竣工验收,之后进行消防备案。

2、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得入住。

3、消防备案时将整改报告一并报我局。


项目已完工

施工单位

湖北晴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宏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8

大岳武当城步行街项目三丰馆

建设单位

北武当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对设计文件中关于消防设计认识不足,相关责任主体应提高消防专业素质;

2、下步施工注意按设计完善配电室、设备间隔墙与通长外窗交接处缝隙的防火封堵;

3、下步施工注意按设计完善应急照明系统(应采用大型疏散指示标志);

4、下步施工注意按设计完善消防排烟系统。

功能确定后,应完善相应的消防设施。



施工单位

湖北智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邦达商城二期

建设单位

湖北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本次监督抽查

1、项目未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范围进行实施,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应编制与现场相符的设计图纸(校核本期施工内容范围内的疏散出口、楼梯间的形式、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消防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2、消防车道未按照设计施工到位,且局部宽度仅为3.5米;

3、住宅首层疏散门与设计图纸不符,且与相邻房间窗口洞口之间的距离小于1米;

4、室外消防水池及消防车取水口未施工,且消防水源共用原一期消防水泵房,应校核消防水池、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及控制系统是否满足本期要求;

5、柴油发电机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且柴油发电机房未设置储油间及附属设施,

6、与一期共用消防电源,应校核消防主备电源是否满足本期要求;

7、商业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应考虑地面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8、未划分防烟分区。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10

山水四季B区续建工程

建设单位

湖北武当太极湖置业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4个问题,整改2个,未整改完全,以下4个未整改

1、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设计、施工资料;

2、一层半地下室车库部分有较大变更,未见变更设计;

3、消火栓竖管穿越楼板处未加套管;

4、地下室车库2417.81平方米,35辆车辆,未见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应请设计单位校核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1、按本次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及整改。



施工单位

湖北雄狮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1

武当山智慧城市建设(二期)

建设单位

武当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8月份第一次检查,共14个问题,整改6个,以下8个未整改

1、未按文件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及施工质量自查,未提供相应的现场检查资料;

2、未见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及相关联动控制方式;

3、现场多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及疏散指示标志缺失;

4、二层机房气体灭火系统,未设置事故通风设施,泄压口设置位置低于层高的2/3,且与其他部位采用木板分隔;

5、本项目为二次装修项目(改变使用功能),应校核共用水源、电源及消防控制室(含报警主机)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6一层公共部分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二层中间一处封闭楼梯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足2.0h,未采用乙级防火门,图纸也存在错误;

7、敞开楼梯间处未设置挡烟垂壁;

8、配电室、机房等设备用房未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



施工单位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十堰宏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2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晨高工贸有限公司(车间及综合楼)

建设单位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晨高工贸有限公司

已竣工验收,正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立即进行消防备案。



13

武当山转向节臂厂车间

建设单位

武当山转向节臂厂

已竣工验收,正进行整改。



14

武当山特区龙王沟村集体经济产业用房

建设单位

武当山龙王沟村委会

已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但未消防验收(及备案)。

函告太极湖办事处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否则移交线索责令停止使用



15

武当山特区龙王沟村民俗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

武当山特区龙王沟村五组

未履行完毕基本建设程序,已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但未在竣工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备案。




附件2

自查及整改报告(模板)

XXX

XXX项目按XXX要求,已完成自查及整改现予报告,请安排复查,详情如下:

一、自查部分

本次各责任主体共自查?个隐患,并全部整改完毕(或已整改完毕?个隐患,其中XXX隐患估计还需?日整改完毕)。各责任主体自查及整改情况分别如下:

1、其中建设单位共自查?个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或已整改完毕?个隐患,其中XXX隐患估计还需?日整改完毕);

2、其中监理单位共自查?个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或已整改完毕?个隐患,其中XXX隐患估计还需?日整改完毕);

3、其中施工单位共自查?个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或已整改完毕?个隐患,其中XXX隐患估计还需?日整改完毕);

二、住建局监督抽查隐患整改情况

共监督抽查?个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或已整改完毕?个隐患,其中XXX隐患估计还得?日整改完毕)。

特此报告。

附:印证资料

建设单位印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土建施工单位印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或执业印章):

装饰施工单位印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或执业印章):

消防施工单位印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或执业印章):

监理单位印章(或)项目总监签字(或执业印章):

     

说明:

1、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必须是个别的、客观的。

2、一个项目的土建、装饰、消防等施工单位均存在均应进行自查及整改并在自查及整改报告上签字或加印章,不存在的可不签字或加印章。

3、“住建局监督抽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设计单位整改内容。

4、各责任主体自查应使用“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自查用表”,该用表已于811日在消防QQ群发布。

附件3

《消防法》相关处罚条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