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二、服务对象
所有自然人。
三、服务内容
提供创业开业指导服务。
四、提交材料
1.《创业开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五、服务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办理地点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车站路2号)
七、咨询电话
0719-5661552
八、业务表单
《创业开业指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