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政办公室因保管不善,将“武土国用(2001)字第09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